日前,广东财政厅下发关于《关于清算下达2019年财力薄弱镇(乡)补助资金的通知》,在通知附件《2019年财力薄弱镇(乡)财力补助资金清算下达表》可以看到高州将获得4880万安排资金!
2019年财力薄弱镇(乡)财力补助资金清算下达明细表
一、请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及《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办〔2014〕31号)等有关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次下达补助资金全部分配拨付至镇(乡)财政部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二、严禁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以及“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不得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外自行对企业或个人实施财税减免或补贴政策。
三、请各地级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在收到资金30日内将2019年财力薄弱镇(乡)补助资金(含提前下达部分)分配情况报送省财政厅(预算处)备案。